关于报送符合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省级科研院所名单的
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关税〔2016〕71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公司符合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省级科研院所名单审核工作,现对符合条件的省级科研院所进行摸底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我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省级科研院所。
二、报送单位填写《科研院所基本情况表》(附件1)(一式三份),附湖南省科技厅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定方案和上一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凭证(复印件),于2017年8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办公室,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未纳入省级科研院所名单的单位,将无法办理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减免手续。
联系人:杨芙蓉
联系电话:13973752543
附件:1.科研院所基本情况表